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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法治建设的新阶段 ——修订《体育法》为新时代体育事业提供法治保障

2024-08-12 08:56:33 来源:中国体育报 6

  本报记者 傅潇雯

  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已经一年有余。随着《体育法》不断贯彻实施,体育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大大提升,体育强国建设在法治化轨道上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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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6月24日,新修订的《体育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体育法》的修订,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的重要体现,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是解决体育领域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提升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保障,标志着我国体育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对于新时代规范引领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Q&A

  为什么要修订《体育法》?

  1995年通过的《体育法》,填补了国家在体育领域的立法空白。20多年来,体育事业迅速发展,全民健身、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和体育对外交往等各领域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同时体育事业面临的时代背景和现实需要也发生了较大变化。

  经过修订,《体育法》由原来的8章54条增至12章122条,包含总则、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反兴奋剂、体育组织、体育产业、保障条件、体育仲裁、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针对新时代出现的新挑战和新问题,《体育法》修订直面体育现实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为新时代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Q&A

  《体育法》增设了什么?

  修订后的《体育法》增设4章,分别对反兴奋剂、体育仲裁、体育产业和监督管理作出专门规定,搭建起较为完善的体育法治基本框架,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制约体育事业发展的制度短板。

  Q&A

  《体育法》补充了什么?

  新修订的《体育法》总结吸纳体育事业发展重大经验成果,重点补充总则、竞技体育、保障条件等章节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体育事业未来发展原则方向,推动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竞技体育更好发展,并较大程度地加强完善保障措施,加大保障力度。

  Q&A

  《体育法》修改了什么?

  《体育法》将“学校体育”一章修改为“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拓展完善优先保障范围,推动形成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协调融合发展格局。将“体育社会团体”一章修改为“体育组织”,充分发挥体育组织自治功能,激发体育组织参与体育事业发展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将“社会体育”一章修改为“全民健身”,并增加“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条款。此外,还对“法律责任”作了较多修改,完善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加大惩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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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法》

  修订过程大事记

  2010

  2010年,在《体育法》颁布十五周年之际,体育界、法律界在充分肯定《体育法》作用的同时,认为其中的部分条款已经无法适应我国体育改革发展的现状和实践,提出了修改建议,一些学者也开始着手研究相关条款的适用和新增情形的补充条款。

  2017

  2017年6月,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牵头组织《体育法》修改筹备工作,先后成立组织工作组、研究起草组及专家顾问组,通过实地调研、专题研究和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着手开展修改工作。

  2017年11月,国家体育总局将《体育法》修改初稿提交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

  2018

  2018年9月,《体育法》修改作为第二类项目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明确由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社建委”)牵头负责。

  2019

  2019年8月,推动《体育法》修改相关内容列入《体育强国建设纲要》。

  2020

  2020年8月30日,国家体育总局召开《体育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座谈会,再次听取专家学者意见建议。

  2020年11月,《体育法》修改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随后,全国人大社建委正式启动《体育法》修改工作,在国家体育总局前期工作基础上,组织多层级、大范围调研,深入了解《体育法》实施情况、存在问题、修订重点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2021

  2021年3月19日,全国人大社建委在前期调研等工作基础上,牵头成立《体育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及全国总工会、中国残联等,并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就《体育法(修订草案建议稿)》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建议。

  2021年9月28日,全国人大社建委根据各方意见建议再次对草案建议稿修改完善,形成《体育法(修订草案)》,并经委员长会议同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

  2021年10月19日至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体育法(修订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

  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体育法》修订工作,广泛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相关部门意见,多次组织开展实地调研、视频座谈,倾听运动员、教练员等一线体育从业人员的意见,多次和体育总局进行工作层面会商研讨,不断推敲打磨相关条文,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2022

  2022年3月23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第201次全体会议进行审议。

  2022年4月14日至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体育总局就《体育法》修订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2022年4月18日至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

  2022年5月16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第202次全体会议进行审议

  2022年5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体育法》修订草案通过前评估会,对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

  2022年6月21日至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体育法(修订草案)》。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正式颁布。

  本版图片由新华社提供

(转自8月11日《中国体育报》T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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